根据《武汉体育学院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武体人字〔2018〕31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工作安排,成立评议小组。于2026年5月11日上午,在学院会议室121举行了考核评议会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:
中级职称教师
刘敏华
考核结果为合格。
副高职称教师
程瑾瑜、张毅,拟合格。
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,即从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。在此期间,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,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